最近几年,未成年人来加拿大学习的数量越来越多,不管是申请学校还是办理签证,未成年人都需要办理一个监护人公证。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监护人公证。
PART·01 什么是监护人? 首先,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监护人不能离孩子和学校太远(reasonable distance),监护人只是提供必要的安排并处理紧急事务,比如学校一些需要家长签署的文件可以由监护人签署,监护人没有义务负责学生的学习等。
PART·02 为什么需要监护人? 未成年人申请学签需要监护人声明。未成年人在境内续大小签时,也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如父母陪同学生在加拿大且持有学签或工签,则可以不需要监护人。
PART·03 未成年人界定 在阿尔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或萨斯喀彻温省,18岁以下为未成年人。 在卑诗省、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省、西北领地、新斯科舍省、努纳武特地区或育空领地,19岁以下为未成年人。
PART·04 监护人哪里找? 有亲戚或朋友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和学生在同一个城市,那找亲戚或朋友做监护人是最方便的。如果学生住在寄宿家庭(Homestay),也可以和寄宿家庭的人协商担任学生的监护人。
PART·05 如何公证? 完整填写监护人表格的一页和第二页,Custodianship Declaration form表格可从移民局官网下载。 表格的第一页填写好后需要打印出来,由指定的加拿大监护人在加拿大的公证处Notary Public当面签字公证,一般律师都可以提供签字公证的服务。 表格的第二页填写好后需要打印出来,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在国内公证处当面签字公证,有的公证处需要将表格翻译成中文后才能公证。 公证后的第一页表格和第二页表格合并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监护人表格了。可以用于学生的学签和续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