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加拿大留学生政策层出不穷,尤其PAL省认证信政策,大多数学习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供他们计划学习的省或地区的省级证明信 (PAL),但也有一部分情况申请学签是不需要PAL的。
什么是PAL?
PAL(全称: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是通过学生未来入读学校向所在省政府申请下发的证明信。由省政府签发给教育机构,然后再由教育机构发给国际学生申请人。PAL可以说是一种检验方法,是用于证实申请人已在联邦政府设定的最高配额内获得了学习名额的证明。
1、A diploma of vocational studies (DVS); 2、An attestation of vocational specialization (AVS) 3、A skills training certificate (STC)
- 学生已经进入加拿大,且《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第 215(1)小节所述的以下情况之一适用于申请者的:
- 持有学习许可(Study Permit),正在申请学习许可证延期。
- 是临时居民,是在指定学习机构(DLI - 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学习的访问生或交换生。
- 是临时居民,且已经完成了在入读指定学习机构(DLI)前的指定预科课程或相应的学习计划。
- 持有有效期至少 6 个月的临时居民许可证(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
- 是受保护人士 (protected person)。
1、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
2、基于现行公共政策,
3、作为配偶或同居伴侣(通过加拿大配偶或同居伴侣类别)。
- 学生已进入加拿大,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的家庭成员,且属于《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 215(2)款所述的以下情况之一:
- 根据《访问部队法》(Visiting Forces Act)在其他国家的武装部队成员。
- 经认可的外国政府代表 (accredited foreign government representative)。
- 某些体育活动或赛事的参与者 (certain sports activities or events)。
- 外国新闻公司在加拿大的工作人员 (member of a foreign news company)。
- 宗教工作者 (religious worker)。
- 受保护人士 (protected person)。
- 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有资格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
- 有资格作为配偶或同居伴侣(通过加拿大境内的配偶或同居伴侣)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士。
如果在申请学签时没有提供 PAL,则在提交学签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符合上述例外情况的相关证明 (provide proof)。